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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什么?法官爬上了我家房顶?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涉及到牧区建房纠纷的案子,得去实地走一走、看一看,这样办理的时候脑海里才有更清晰的画面。”回想起刚刚成功化解的一起牧区建房施工合同纠纷,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说道。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原被告签订建房施工合同,被告斯某某将自己的住宅房屋建造及装修工程承包给原告海某某施工,施工过程中,被告又增加了旧房装修项目。房屋竣工后,被告给付原告部分施工款,剩余施工款一直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遂诉至法院。诉讼中,被告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提出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其房屋损失。

  实地勘验促和解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牧区建房实际情况,且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且矛盾十分激烈,承办法官决定实地查看房屋修建情况后,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房顶漏水,太阳罩的地板也下陷了,这个门跟我们约定时候的图纸一点都不一样。法官你再看,这个柜子也有裂缝,关不上,灯也和样图不一样……”

  一见面,被告就拉着法官“吐槽”道。

  “你先别着急,我们今天过来就是来实地了解情况的,咱们一起看看房子到底是咋回事,有啥问题一项一项理清楚。”

  

  随后,法官一行爬上房顶,仔细查看了房顶漏水、太阳罩安装等情况,随后进入房间里对照图纸,核实门、灯等双方争议焦点的实际情况。

  对房子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后,法官再次听取双方诉求,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释明利害关系,告知其进入鉴定程序需要的周期及鉴定费用,衡量诉讼成本,并中和两方的意见提出调解建议。在反复的沟通、释法、商议修改方案后,成功帮助双方解开“心结”,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斯某某当庭履行。至此,这起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66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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