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法院高效审理护航国企发展 公正司法保护国有资产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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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因为资金链断裂,被告公司开发的某房地产项目无法继续施工。同年原、被告公司签署《委托建设合同书》,约定原告公司垫付房地产项目后续建设工程资金,并就未完工程部分代为管理和监督。原告按约履行合同,保障了案涉项目顺利交房,但被告公司未偿还任何垫付资金和管理费用,原告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武清法院。
因为同一项目,两家公司成诉案件多达71件,该系列案件涉及房屋交付、中小企业资金回笼及国有企业资产保护。法院本着依法依规、尽快处理的原则,集中立案、集中送达71个案子,承办法官充分掌握双方证据,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审理后在9月底作出判决。
下一步,武清法院将继续锚定区域经济发展重点,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武清区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731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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