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建立政府重大疑难法律事务长效工作机制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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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湛江市司法局提请市政府印发了《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处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妥善解决市政府重大疑难法律事务长效工作机制。
《通知》不仅规范了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程序,加强以政府名义签订合同的监管力度,还通过组建优质法治保障服务团队、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推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等方式,强化政府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处理工作保障机制。
《通知》指出,需要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应当由市政府办公室转交办理。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在请示事项征求意见阶段的回复意见不能代替合法性审查意见。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的请示件,涉及重要内容的,应当附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且事先需经过本地本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附上书面审查意见。没有按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查程序或没有附上相关材料的,市政府办公室可作退件处理。
《通知》提出,司法所主要负责人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首席法律顾问,应当列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会议,并就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为其决策提供参考。
加强政府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处理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客观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湛江的必然要求,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通知》的出台,为湛江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259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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