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案案有联系 件件有回音

时间:2019-11-13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讯 记者赵文明 通讯员马喜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泉州市司法局了解到,2023年,泉州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17件,今年截至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61件,行政复议首选率大幅提高。泉州市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拓宽复议范围,坚持“应收尽收、存疑先收”,推行邮寄申请、网上申请等举措,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同时,坚持“开门办案”,通过电话沟通、现场接待等方式,做到案案有联系,件件有回音。

  据介绍,泉州市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创新“123行政复议泉化解”模式,遵循合法、自愿原则,持续做好案前、案中、案后调解和解工作,坚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将调解和解机制挺在前面。

  泉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立案前,进行引导研判,对争议不大的案件,指导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积极沟通;审理中,增加听证、实地调查频次,实现普通程序案件听取当事人意见全覆盖,督促行政机关主动自我纠错,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后,抢抓审结后提起诉讼前的窗口期,向当事人释明复议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让当事人的疑惑消除在复议阶段,达到息诉罢访目的。”

  2022年以来,泉州市审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621件,其中听取意见343件,举行听证13件,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咨询11件,作出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79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32.70%,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84.53%,为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fygz/202411/t20241105_50901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