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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标准促规范 以规范促提升

时间:2019-11-13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姜东良梁平妮

  法治日报通讯员郝俊平高青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位于山东省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3楼的行政复议大厅时,淄博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副科长刘家正忙着手头的工作。

  “今年5月,淄博市市级行政复议机构搬迁至这里,设置了单独一层作为办案场所,方便群众更方便快捷地找到行政复议。”放下手中的材料,刘家向记者介绍了行政复议大厅的情况。在这里,场所建设标准规范,听证室、调解室、阅卷室、档案室等一应俱全。

  以标准化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为淄博市近年来推动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自2015年起,淄博市全面启动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制定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对行政复议全流程、全环节进行规范,设置了222个标准项,以流程规范力求行政复议每项工作、每个节点都有制度约束。

  用足功夫,取得实效。2020年7月,淄博市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建设项目被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2022年11月,淄博市对行政复议标准体系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包括“行政复议基础保障、行政复议立案、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决定”四大支柱体系,下设15个子体系,共计134个标准项,梳理行政复议工作流程、规程、规则、制度、办法、规定等48项,梳理行政复议工作标准、规范27项,梳理行政复议法律格式文书59项。

  “全市行政复议机构以标准体系为抓手,在行政复议基础保障、行政复议案前调解、行政复议接待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决定书制作送达及监督全流程、全环节等方面下功夫,以标准化力促行政复议规范化,以规范化提升审理高效化。”淄博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四级调研员赵刚介绍说。

  对仅从事行政复议工作1年的淄博市临淄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侯冉冉来说,行政复议标准体系是她做好这项工作的“宝典”。“行政复议标准体系为我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指南和遵循,只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及行政复议标准体系的要求来做,工作中就更得心应手。”侯冉冉说。

  “非常满意!”前不久,居民齐某切身感受到行政复议的作用。

  齐某因对人社部门作出的关于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不服,多次反馈、协商均未得到解决,于今年7月申请了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本着多元性化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进行深入调查,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多次召开协调会,通过面对面、书面等形式认真听取齐某的意见,从有利于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角度出发,积极协调沟通,对齐某提出的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对被申请人在工龄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最终被申请人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对复议机关作出的撤销并重新进行处理的决定表示认可,随后,复议机关重新核实和认定齐某的工龄,齐某对重新认定后的工龄表示满意。至此,一起持续多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办理案件坚持“能调尽调”,用好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提示和报告制度。淄博市行政复议机构对作出的具有可履行内容的行政复议决定,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被申请人的同时,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提示函一并送达。被申请人履行完毕后,将履行情况报告和已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证明材料,按照提示函的要求报行政复议机构。

  同时,建立“聚焦重点,专项规范”机制,对行政复议案件高发领域开展专项指导,强化专题规范,每年度向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案件情况、提供指导100余次,并多次向各市直部门重点执法领域通报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对行政机关而言,行政复议可以有效推动行政机关‘以点带面’‘以案为鉴’,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科科长贺莉说。

  数据显示,2023年,淄博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56件;今年1月至9月,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89件,案件受理数量已经超过2023年全年,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初步显现。

  “随着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施行,我市已经启动行政复议标准体系的又一轮修订工作,力争使淄博市行政复议标准体系更加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现状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淄博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毅告诉记者。

  点评

  聂玉彬(淄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近年来,在省司法厅有力指导下,淄博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以标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在行政复议基础保障、案前调解、接待受理、案件审理、决定书制作送达及监督全流程、全环节上下功夫、做文章,通过制定、修订、实施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内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和格式文书的统一,有效提升了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工作流程更加高效规范,办案质量显著提升,监督作用更加凸显,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效果初步显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行政复议的温度。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fygz/202411/t20241111_509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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