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司法局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扎实开展好“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大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确保民法典深入民心,4月12日,民和县司法局法宣中心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作用,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普法守法协调小组《关于聘任唐发彬等34名同志为兼职法治副校长的通知》要求,组织被聘任的兼职法治副校长——民和县法院高级法官李静,带着对孩子们的亲切慰问走进民和县第三中学开展“民法典知识讲座进校园,普法教育伴成长”系列法治宣讲活动。这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县司法局法宣中心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具体举措。
活动现场,法宣中心首先代表县司法局向学校赠送了《民法典》书籍,其次由聘任的民和三中法治副校长李静法官为3500多名师生开展了“民法典”专题讲座,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向师生们讲解了《民法典》的重要内容、重大意义,通过解读法律条文、典型案例、现学现问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授了不同年龄阶段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对“高空抛物伤人,责任是否要自担?”“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从事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中小学生性骚扰”等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做了详细讲解,让全体师生们对《民法典》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此次法治讲座进校园活动使自己受益匪浅,不仅拓展了法律知识面,更增强了自身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受侵害的能力。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法治教育能培养青少年法治理念,树立权责意识、规则意识,引导学生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师生们法治理念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知识的具体表现,也为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及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司法局法宣中心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着力在为民办实事上下功夫、出实招,组织法治副校长积极履行职责,继续把“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推向深入,全面开展好“八五”普法阶段“法律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在中小学校倡导树立校园法治观念,提升广大中小学生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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