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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罚不改 赤脚医生获刑!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医疗卫生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极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但一些非法行医活动,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基本案情

  被告人大牛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办牙科诊所并开展补牙、镶牙、拔牙、洗牙等诊疗活动。尽管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先后两次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其仍不知悔改,继续从事非法诊疗,直至被再次查处。

  法院审理

  辉县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大牛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已扣押的被告人大牛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对已扣押的被告人大牛的作案工具牙钳、一次性口腔机械盒等物品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非法行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加之部分群众缺乏甄别意识,在就诊过程中往往会忽略查看其是否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从而盲目就医。合法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经过严格的审批和培训,旨在给公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非法行医者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甚至可能由于无法准确诊断病情,采取不当的治疗方法,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从而可能导致一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影响整个医疗行业的声誉。在本案中,大牛缺乏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对于患者而言无法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本案一方面给一些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敲响警钟,未取得行医资质非法行医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给广大人民群众提醒,切勿为了省钱或图方便到非正规医疗处、“黑诊所”就诊,就医时请审慎辨别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是否具有行医资质,以免延误病情,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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