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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男子拒付孩儿抚养费 援助律师倾力化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司法所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不断加强学习,采取积极措施,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明显成效。

  近日,陕西森云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张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成功化解了一起纠缠多年的婚姻家庭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基层社会平安稳定,受到了当事人肯定和赞誉。

  王某于2014年与丈夫李某协议离婚,按照约定内容,离婚后丈夫李某应自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支付孩子抚养费48000元,从2016年8月起至孩子年满18周岁,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不过自离婚之后,李某并没有履行给付义务。万般无奈之下,王某找到森云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够得到法律帮助。

  实习律师张易接待王某后,详细了解了相关案情,并对王某相关资料进行查看审核,在与律所主任研判商议之后,鉴于本案当事人是未成年人,为了让王某和孩子切实享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代王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并主动承担王某诉讼代理人。

  在代理期间,援助律师充分发挥执业为民的服务理念,根据王某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双方关系特殊,法院本着化解矛盾纠纷为主,在开庭前展开了调解,尽量做到不激化矛盾,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通过援助律师和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双方同意进行调解。因为双方不愿见面,援助律师又建立了微信群,将承办法官和原被告双方拉入群里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自诉说苦衷,征得了对方的理解。双方最终针对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表示不再发生矛盾。一场纠缠近五年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孩子的抚养有了经济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425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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