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司法局:肉猪代养闹纠纷 人民调解解难题
“我们是外地人,我们的一千多头肉猪被本地人给扣押了,请政府为我们做主。”近日,三位操着外地口音的群众焦急地来到沅江市司法局南嘴司法所,向司法所寻求帮助。
原来,这三位群众是江苏和佑瑞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的主管施某和两位员工,该公司委托南嘴镇目南村的村民张某代养了1863头肉猪。本来按照双方的《肉猪委托养殖合同》约定,他们来南嘴拉走这批到期的肉猪,但张某以代养费未给付为由,拒绝岳阳分公司拉走肉猪的请求。施某说,他们已经和张某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张某一直拒绝交付肉猪。公司的大货车在南嘴滞留了多日,肉猪未能按时拉回,对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他们希望希望张某能立马交付肉猪并赔偿相关损失。
所长徐国锋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目南村治保主任钱有良和另一方当事人张某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对于交付肉猪如何付款的问题一直争执不下。施某认为公司要在收到肉猪后才能将代养款转给张某,张某要求先付款再拉猪。双方僵持不下,又谈到了过去肉猪代养过程中的许多不愉快,言辞激烈,都扬言要让对方不好过。徐所长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通过反复分别做双方工作,从情理法出发,经过两个多小时疏导,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施某当场垫付代养费561972元给钱有良,由钱有良转交给张某,张某同意施某将肉猪拉走,双方不再追究对方其它责任。
“徐所长,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本来我还怕我们外地人在这边不好解决问题,没想到这么快,你们就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难题,要不是你们,这猪我还不晓得什么能拉回去了。”施某离开司法所之前拉着徐所的手开心地说道。
担当作为,高效调处,既维护了群众的权益,又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这是南嘴司法所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3月以来,南嘴司法所积极响应市局“隐患大排查,纠纷大化解”“为群众办实事”号召,共开展矛盾大排查3次,调处矛盾纠纷3起,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了力量。
(沅江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04/t20210415_16469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