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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财产损害赔偿惹纠纷?且看法官如何调解补“漏”疏“心”!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直以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优的履职担当,传递司法温度,诠释法治信仰,做实“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落到实处。

  “真没想到法院工作人员办事效率这么高,让我这么快就要到了赔偿款,太感谢你们了。”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蒙西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屋顶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20年9月3日,某环保科技公司为经营业务,在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小区购买了一套2层楼商铺。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23年3月开始,每逢下雨该商铺屋顶就出现漏水现象,某环保科技公司多次要求某房地产公司进行维修,但该房地产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拒绝维修。后在2024年10月的一个下雨天,雨水导致该商铺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且将某环保科技公司的部分文件浸泡损坏。某环保科技公司便多次与某房地产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某房地产公司一直拒绝赔偿。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环保科技公司将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多次到现场实地勘察,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调解的可能,便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考虑到双方企业实际情况及后期合作发展等因素,承办法官便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出发点,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引导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当即向某环保科技公司赔偿了15000元,并承诺三日内对商铺屋顶及屋面进行修复。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230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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