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敖汉法院:3个月解决群众10年“心病”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十年了,我们的房产证终于办下来了,真心感谢咱们法官!”几名业主在拿到房产证后,第一时间来到敖汉法院木头营子法庭与承办法官分享了自己内心的喜悦。
日前,敖汉旗人民法院木头营子人民法庭受理了多起因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所引发的业主起诉房地产公司案件,经过综合运用“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成功解开了当事人长达十年的“心病”,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周某等数位当事人分别于2013年至2014年间与赤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交付全部购房款、搬入新房后数年间,几位当事人多次与该公司沟通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均未果。无奈之下几位当事人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并与该公司进行联系,但该公司拒绝调解并称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考虑到该案件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案件转入立案程序,经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该公司协助当事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在收到当事人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积极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经过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各位当事人顺利拿到了期盼了10年之久的不动产权证书。
从接收诉状到最终执行完毕,木头营子法庭仅仅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就解决了双方当事人长达10年的矛盾纠纷。今后,敖汉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深入探索基层法庭建设新思路、新方法,把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切实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乡村振兴。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6225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