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心促调解 陈年纠纷终化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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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清法院石各庄法庭成功调解因一次购房引发多年诉讼的系列案件,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16年,李某与解某、魏某签订售房协议书,约定将登记在李某名下的房屋出售给二人,后双方就该协议履行事宜产生争议,解某、魏某诉至法院。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等多个程序,又引发了涉及合同效力、损害赔偿等多起诉讼。2024年11月,李某再次就案涉房屋内物品返还事宜将解某、魏某起诉至法院。至此,双方因该房屋出售事宜共产生15次诉讼,双方积怨已久。
石各庄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签约后后悔出售该房产,遂自行装修房屋、购置家具并入住,解某、魏某在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后自行开锁入住,留存了李某全部的屋内物品并拒不交还。梳理情况后,法官迅速就此案开展调解,“情理法”多管齐下,力图解开双方多年心结。2024年12月5日,经过法官多轮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意见,解某、魏某同意返还李某案涉房屋内的物品。为促使案件高效解决,承办法官迅速与法警大队联动,到场督促双方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当日下午16时,李某将案涉财物全部取回,双方握手言和,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本次纠纷的有效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武清法院将继续发挥基层人民法庭作用,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974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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