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高回报 男子传销获刑
随着虚拟货币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理财急于求快的心理,打折投资理财高回报的幌子进行传销活动。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冯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被告人冯某某在厦门市认识了葛某某(另案处理)。2022年4月,葛某某向冯某某推荐D碳平台,告知冯某某可在D碳平台内购买产品赚钱,可通过拉人下载D碳APP注册会员获得26.4元/每人的佣金,推荐的下线会员三层级以内在APP内购买产品可获得其所购产品金额的1%-3%的收益。冯某某使用葛某某的邀请码下载了“D碳社区”“D碳社群”两个APP,其中“D碳社区”将注册用户分为九个级别,主要是以购买产品获得收益,“D碳社群”是以浇水的方式赚取收益,不同级别的注册用户,收益也不同。
被告人冯某某通过葛某某的指导,在D碳平合购买产品获得收益后并向身边的人推荐使用自己的邀请码下载APP,发展下线会员,其发展的第一层会员有黎某某、黎某、黄某、刘某某(实为刘某操作)、陈某某等10人。黎某某、刘某等下线会员又分别发展下线会员黎XX、解某某、刘XX、向某某等人,加入D碳平台的会员按照推荐人制度组成层级,会员投资收益主要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及购买产品、浇花来计算。冯某某发展黎某某、解某某、黎某、黄某等下线会员共计60余人,会员组成五个层级,购买D碳平台产品涉案金额共计两千余万元,其中,冯某某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380余万元用于购买D碳平台产品。
2023年3月13日,因“D碳社区”“D碳社群”异常,无法查看APP内容,导致D碳平台APP注册用户不能提现账户内的资金。2023年3月28日,被告人冯某某被巫山县公安局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和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做出了如上判决。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011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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