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等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去年中央财政下达直达资金1.7万亿元,对市县基层实施减税降费发挥了“雪中送炭”作用,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了重要支撑。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将直达机制常态化,与去年直达资金全部为增量资金不同,今年主要为存量资金,通过改革调整资金分配利益格局,把中央财政民生补助各项资金整体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量达2.8万亿元。目前中央财政已下达直达资金2.6万亿元,其中超过2.2万亿元已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下一步,一要突出直达资金使用重点。着眼促进经济稳中加固,将直达资金作为冲抵部分阶段性政策“退坡”影响的重要措施之一,继续主要用于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让资金流向群众希望、企业期盼的方向和领域以及基层保工资保运转,集中更多财力加大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的投入,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二要督促地方做好剩余直达资金下达和使用,保障相关政策及时落地生效。引导地方在中央直达资金基础上,因地制宜扩大地方财政资金直达范围。省级政府要继续当“过路财神”、不当“甩手掌柜”,把更多财力下沉,增强基层抓政策落实的能力。三要严格直达资金监管。财政、审计及相关部门都要加强监督,动态跟踪地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对相关地方和责任人要视情通报约谈,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彻查一起、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直达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草案细化土地征收程序,设立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规范征收补偿,规定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草案明确保障农民合理宅基地需求,规范宅基地管理,强调保障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草案还细化土地督察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建立动态巡查等机制,并加大对破坏耕地、非法占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增加了对耕地“非粮化”的处罚规定。
(来源:中国政府网)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sjdt/202104/t20210422_16478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