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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司法局:法治保障提升荔波乡村振兴推进质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荔波县司法局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以为“免费律师、法治参谋、法律约束、村居公约、法律框架”抓手,聚焦“强基固本、产业兴旺、宜居生态、文明乡风、基层善治”五个方面,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提升乡村振兴推进质效,用法治妙笔绘就“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画卷。

  “免费律师”助力强基固本

  “荔波县玉屏街道板旺村八组建档立卡户罗某德为何某某做水泥工,完工后未能得到务工费,在申请法律援助后,2021年3月,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其追回了血汗钱6.45万元。法治扶贫在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中的主动作用并不显眼,但在群众遭遇事故、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务工工资等‘遇事找法’、‘办事用法’的关键时刻却是保障的‘硬体现’。”法律援助“1+1”志愿者律师龙平说到。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荔波县司法局健全完善机制,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法律服务提质强效”为抓手,通过上门受理申请、拓展服务对象范围等形式,积极为群众解决务工就业、遭遇意外事故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农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实现贫困人口及边缘人口应援尽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出现“因打不起官司而致贫”。截至目前,为困难贫困家庭、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30件,提供法律咨询478人次,挽回45余万元。

  

  荔波县公证处高效办结“标的百万继承公证”

  “法治参谋”支撑产业兴旺

  “有一次,村居法律顾问帮我们审查产业合作合同,发现了合同中的漏洞,我们马上跟对方及时沟通,修改合同,避免了后续出现问题相互推诿扯皮,影响我们产业发展。与外来客商合作时,村居法律顾问在出现矛盾纠纷、涉及法律方面等问题后直接与企业公司法务沟通,既能够‘讲得通’,又能快速高效解决,优化了客商的营商环境,增加了我们在发展农业产业中抵御风险的能力,免除了法治保障不到位后续可能出现‘发展卡顿’的后顾之忧,增加了一层发展产业的信心砝码”甲良镇益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莫建山说到。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荔波县司法局真抓实改整治顽疾,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切入点,通过办理涉农公证、合同审查、提供法律咨询等,积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等提供法律服务,为农业产业优化营商环境、为农业现代化农村经济发展当好“法治参谋”。截至目前,解答群众咨询涉农法律800余人次,提供各类涉农法律服务220余次,审查涉农合同86份,办理涉农公证案件23件,为贫困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办理公证12,减免办理公证费5000多元。

  

  荔波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调解现场

  “法律约束”优化宜居生态

  “我们依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樟江流域保护例》,对一些企业在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擅自停运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处罚金30万元;编制完成《荔波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方案》,对禁养区内的晨维养殖场已全部拆除复绿。我们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经常性的将我们查办的案件、执法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告、向群众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以法治方式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贯彻落实、用法律约束优化荔波宜居生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工作人员罗依林说到。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荔波县司法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樟江流域保护例》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完善《荔波县以案释法案例库》生态环境保护篇案例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宣传、提升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和法律意识,全方位的保护荔波优美的绿色资源,优化宜居的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共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治宣传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40余份,补充完善《荔波县以案释法案例库》生态环境保护篇以案释法案例12篇。

  

  送法进乡村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宣传《民法典》

  “村居公约”约出文明乡风

  “我们兴旺社区从各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过来的贫困人口1.1万人,布水苗瑶占到99%,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剩下老年人和小孩留守。“陋习”导致的各类投诉层出不穷,经过细致研究发现,根深蒂固的不良恶习“难改”是导致上诉情况发生的主要诱导因素。通过开展大量的《民法典》法治宣传和入户讲解、在“法律框架”内完善修订《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规范行为、提升法治意识”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兴旺社区党支部书记莫珍念说道。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荔波县司法局全面梳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用行动答复群众,借力深化法治为村规民约“划红线”、弘扬法治为乡风文明“摒恶俗”,提升农村群众法治化观念,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截至目前,共审查村规民约并提出修订建议54份,深化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6个,发放法治宣传资料4200余份。

  “法律框架”规范基层善治

  “在农村,以往调解的矛盾纠纷常常发生反悔的情况,究其原因,多是村居、社区两委特别是各个小组的组长以往与群众接触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借助个人威信,运用民风民俗,还没有形成法治思维的习惯有关;也跟调解过程法律红线未画清、村民法律意识薄弱有关。所以往往会出现一些合理不合法的处理方式,导致矛盾纠纷多发、调解成功履行不到位等情况。通过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组织镇、村人民调解知识培训,深化调解过程的法律运用;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扶贫干部”入组入户讲法律,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疑难重大的矛盾纠纷进行县级会商、对调解协议进行公证,确保调解。现在基本上调解成功的案件都能履行到位,未能履行的都建议转入诉讼程序,有效的保障了基层顺畅运转,确保了基层的和谐稳定”荔波县司法局玉屏司法所所长覃继福说道。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荔波县司法局借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开展人民调解培训、“扶贫干部”讲法律等方式,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并入法治轨道,深化法治为基层治理“搭框架”、强化法治为疑难纠纷“解绳套”,搭建法律框架支撑基层社会治理平衡稳定,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运转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截至目前,共开展人民调解培训22次,“扶贫干部”讲法律98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246件,调解成功236件,成功率96%,成功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3件。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104/t20210422_67889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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