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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 | 青岛市司法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七个一”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青岛市司法局党委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目标,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个主题贯穿全年,部署开展“七个一”活动。

  每月举办一次专题讲座。通过邀请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现场授课、组织“燕山大讲堂”网上直播授课等方式,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每月对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

  每月举行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等专题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组织各党支部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每月开展一次现场教学。充分利用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等党史教育资源,灵活采取观看红色影片、参加红色故事讲解大赛、革命经典歌曲传唱接力等活动形式,每月组织党员开展一次现场教学。

  每月组织上一次微党课。结合落实市委年度全员“三述”的规定要求和“我来讲党课”的活动部署,采取全员轮流主讲的方式,各党支部每月组织上一次微党课。

  每月推出一批为民实事。积极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扎实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特色开展基层跟班“大实训”,同步推进基层工作“大调研”,深入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每月至少为群众办1-2件实事,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每月开展一次学习交流。局机关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党史学习教育交流会,机关各党支部每次推一名党员代表支部进行交流,通过谈体会、讲感悟、说心得,引导党员静下心来、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每月更新一次学习园地。根据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情况,每个专题更新一次党史学习教育交流园地,实时更新司法行政网站和公众号,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汇总交流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的收获体会,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05/4d4c2305-04f3-4341-bee2-4bae9b7467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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