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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5月21日,安徽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法》,健全完善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研究部署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副省长、省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王翠凤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左俊主持会议,省司法厅厅长、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姜明作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围绕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全省安全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机构设置、队伍建设、部门衔接、社会力量参与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各级各部门要依靠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尽快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努力开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对标对表《社区矫正法》,精准聚力聚焦,加快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要织密组织网络,推进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全覆盖,研究解决功能区机构设置问题。要建强工作队伍,用足用好司法行政系统内的政法专项编制,扩大监狱、戒毒民警选派规模,充实队伍力量;要从严监督管理,依法执行各项监管规定,实施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严格考核和奖惩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提高帮扶质量,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途径,拓宽帮扶渠道,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的信心;要强化技术支撑,加快智慧矫正体系建设,以智能化推进工作规范化、专业化;要落实资金保障,把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合理增长机制,制定执法执勤车辆配备标准,配齐执法执勤装备。

  会议要求,各部门强化协作配合,积极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新格局,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发展。要落实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牵头抓总、议事决策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要落实主管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完善监管教育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要落实部门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问题解决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最大工作合力。要落实社会责任,搭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参与平台,充分发挥矫正小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等帮教作用,打造“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工作新格局。

  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安徽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安徽省社区矫正委员会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省高院、省公安厅、蚌埠市、宣城市分管领导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市设分会场。省社区矫正委员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sfyw/55690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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