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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法律顾问 | 汕头1086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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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深入村居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受访者供图

  近日,在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神山社区,广东遵道律师事务所的村居法律顾问举办了一系列的《民法典》普法讲座,积极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深入村居摸排梳理村民们的法律服务需求。

  如今,一旦村居里发生矛盾纠纷,井都镇的群众们都习惯找法律顾问寻求帮助。这也逐渐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的氛围。而这正是汕头律师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是法律顾问们长期深耕基层带来的有效改变。

  2014年10月,为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夯实法治根基,汕头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而言,汕头以执业律师为“骨干”,以法律服务为“触角”,有效整合资源,逐步探索建立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自此之后,数百名法律工作者送法下乡,主动深入基层为民办身边实事、解法律难题,打通了法治建设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定纷止争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主动关怀,用心办事,以专业服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对广东遵道律师事务所的黄华通等人来说,自2014年进驻井都镇以来,他们跟各村居逐渐建立起了有效的沟通和紧密的联系。

  虽时隔数年,但黄华通对发生在潮南区井都镇新明村的一宗村民上访纠纷调解仍然印象深刻。

  2011年,新明村对某土地开发建设商住楼项目向村民招标,全村四十多户村民共同委托村委会牵头进行规划建设,并于2012年底完工。然而,村民陈某发现了房屋混凝土结构存在蜂窝及裂痕等质量问题,提出要求村委会承担修理费用和赔偿责任。但经多次协调,一直未能达成双方共同接受的解决方案。

  “法律顾问作为‘中立位’的人,关键在于以理服人,帮助双方解决问题。”2015年,在知晓此事后,村居法律顾问黄华通直奔问题而去,前后共14次前往新明村,多次会见纠纷双方,寻找问题症结所在。

  “我向双方逐一阐明分析,证据在哪里?道理在哪里?法律意见和上诉程序是如何?最后可能出现什么结果等等。”经过黄华通的依法调解,村里紧张的氛围逐渐消解。

  最后,黄华通对本案提出了正式的法律意见书,为村委会及村民提供法律分析及解决方案,明确各方的法律关系及承担义务的相对人。与此同时,陈某也认识到维护权益需要依法进行,通过合理渠道解决问题才是最好的思路。

  随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顾问走进村庄,村民需要法律服务时不再“接不上线、摸不着门”,而是像新明村一样,学会依法化解纠纷、维护权利。

  黄华通告诉记者,发生在农村的矛盾多涉及继承、赡养、离婚纠纷、承包合同纠纷、宅基地、人身损害、相邻权纠纷以及村民上访纠纷等。这些矛盾和城市中的纠纷有很多不同,若不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就成了邻里间解不开的心结。

  此外,法律顾问们还广泛开展各类主题的普法宣传。据悉,广东遵道律师事务所的每名顾问律师都会与村两委委员建立工作群,加强普法的沟通,并录制疫情防控法治教育、妇女权益保护、预防儿童性侵、反家庭暴力等普法视频,制作宣传海报、普法手册及法治体检问卷等,通过线上平台推广、线下定点投放,创新普法形式。三年多来,仅该律师事务所就已经开展了超过两百场法治宣传讲座。

  “事实上,我们跟村居是‘共成长’的关系。”黄华通表示,在进行普法宣传的过程中,法律顾问们也要针对性地根据村居实际开展活动,并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宣传的互动性,才能真正让老百姓提高法治意识。

  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村(社区)法律服务有效开展,广东遵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还与井都镇双山村党支部签订了党建结对共建协议书,形成难题共解、村务共商的工作格局,切实推进基层党建同基层治理的有机结合。在2020-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遵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围绕大局,积极开展“党建+法律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些基层实践证明,法律顾问在农村中扮演着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咨询员、案件代理人等多重身份,确保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是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化解基层纠纷、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坚持自办简报

  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

  “之所以能够切实为村民提供真实有效的法律帮助,关键在于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黄华通说道。

  广东遵道律师事务所创新了一项“自选动作”,便是坚持自办村居法律服务简报。黄华通进一步解释道,办村居法律服务简报一方面是为了记录村居的法治开展工作,不断深化法律服务内容,更是为了因地制宜完善工作措施,提升服务质量,让服务实施工作扎实有效。

  据悉,该事务所专门成立法律简报编委会,要求顾问律师每次下乡开展法律服务时,应当在三日内撰写服务动态,特别强调对服务内容的法律专业性问题进行总结。记者看到,法律服务简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服务的动态及讲座课件,以汇报工作、交流经验、沟通情况、传递信息和指导工作为目的。

  “通过撰写法律简报,法律顾问每次下乡都是带着问题去开展工作,带着思考进行总结回顾,同时产生倒逼机制,要求每名律师都切实为民服务,做不了半点虚假。”律师陈静燕说道。

  目前,该事务所村居法律服务简报已编辑17期,撰写动态255篇,讲座课件近30篇。近期,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律师队伍专项治理教育学习工作,该事务所还将简报集结成册,以便开展更广泛的经验交流。

  长期驻扎村居的经历也使律师们逐渐摸索出化解基层纠纷的经验。律师佘泳楸告诉记者,以农村三资管理为例,合同的规范化、集体经营权发包流程的制度化都是农村普遍欠缺的,那么法律顾问便可以通过规范模板,帮助村居梳理流程,保障程序合法和发包承包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并加以推广复制到其他村居。

  与此同时,黄华通分享了该事务所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另一项特色,即是坚持团队服务的工作机制。

  “我们把‘一村一法律顾问’延伸至‘一村多法律顾问’。团队开展法律服务,能够扩大与村居干部和群众的接触面,同时也有利于保障律师们自身的权益,并加强沟通讨论。”据悉,该事务所要求每次进村居提供法律服务时,派出二至三名以上的律师及律师助理参与法律服务工作。为配合镇司法所的法律宣传,事务所还经常派出五至十名律师参与法律服务宣传。

  如今,汕头全市已实现108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各区(县)司法局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到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

  值得一提的是,汕头各村(社区)律师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同时,还积极参与村(社区)的精准脱贫工作,对在脱贫攻坚中发挥骨干作用的乡镇企业、村办企业、致富带头人等经济实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规范生产经营、防控管理风险,优化贫困地区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313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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