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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靖边县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便民利民举措多 群众办事烦恼少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榆林市靖边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多角度发力,出实招、出硬招,并提出一系列便民措施。行政规范性文件方面推出便民六举措,切实使群众办事烦恼少。

  完善制度建设多,群众办事迷路少。靖边县司法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全面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公布、清理等各环节工作程序与要求,构建了较为完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制度体系,并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方便群众查阅,使群众办事“少迷路”。

  

  合法性审核一次性告知事项多,方便群众跑腿少。靖边县司法局对起草部门或者机构送审的各类涉法性文件,视情况应提交下列材料: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平竞争审查结论;起草说明(包括制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起草依据、拟解决的问题、起草过程、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主要问题的说明等内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国家政策的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并制作一次性告知书,方便群众“少跑腿”。

  

  合法性审查期限设置多,方便群众等待少。靖边县司法局最多在5个工作日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交县政府办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县司法局统一登记、编号,交由县政府办公布。严格审查期限,方便群众“少等待”。

  

  全面实行台账管理多,方便群众绕路少。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对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逐件准确记录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有效期限、起草处室(单位)等内容,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底数清、任务明,同时更为高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台账管理随时方便查阅,方便群众“少绕路”。

  

  建立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多,方便群众烦心少。严格执行每5年一次集中清理的规定外,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项清理,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清理结果,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及时保留、修改、废止,方便群众“少烦心”。

  

  设置群众对“红头文件”咨询监督措施多,方便群众问路少。群众对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县司法局提起咨询,方便群众“少问路”。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451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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