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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法治为民办实事 | 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助残月”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扬扶残助残的精神,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活动,发挥职能优势,创新形式,多措并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知晓率。5月13日,由滨州市残联、市人保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主办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洽谈暨相亲会”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举行,300余名残疾人朋友参加该活动。该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在活动主会场设立咨询台,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滨州市法律援助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场为残疾人朋友答疑解惑,解答残疾人朋友提出的有关工伤、保险、继承、拆迁、交通事故等热点法律问题。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电子触摸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来访和申请,规范窗口接待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残疾人能力。在窗口设置残疾人绿色通道,残疾人来访或申请法律援助,无需使用叫号系统等待叫号。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优先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让残疾人朋友怀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智慧法援”助力“一次办好”。为落实“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民服务宗旨,更好地方便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在市本级全面铺开“法援在线”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围绕省、市司法行政工作要求,把人民群众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作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按照“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总结疫情防控期间提供线上法律援助服务的经验做法,再造工作流程,创新服务形式,充分发挥“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的便民优势,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困难群众“零跑腿”。

  降门槛扩范围,增强残疾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全面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对精准扶贫对象、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农村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权益遭受侵害的,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有困难的,放宽到由申请人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证明,方便残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健全完善网络体系,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在市本级工、青、妇、残、劳动人事争议、高等院校、驻滨部队、鲁北监狱、看守所及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1个,在市本级20余家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在市本级建立起横到边、竖到底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极大方便了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让人民满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唯一标准。2021年以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01件,其中,涉及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群众来电接待近8000余人次,解答残疾人法律来访咨询400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06/1830a24d-4657-4af5-8d85-841090a7bcd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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