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司法局:“四措施”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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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司法局通过四项措施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坚持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把好“事实关、依据关、程序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审查其适当性。
二是坚持多途径审理相结合。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不仅进行书面审查,还采取听证、请教法院、集体讨论决定等方式审理,确保审理结果合法合理、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对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四是坚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依法治区工作中规定凡是人民法院开放审理的行政案件,相关镇(街)或部门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qxcz/202106/t20210628_9430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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