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多措并举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
近年来,渝中区以巩固和深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为契机,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水平和工作质量建设,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
抓规范制度,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区政府出台《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管理办法》,区政府、区法院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2021年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得低于80%的硬性指标,落实应诉责任及考核要求。区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报告,专题研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情况。
抓“少数关键”,推动应诉能力建设。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专题培训纳入全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范畴,通过专项指导、座谈交流等方式,分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存在的“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等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的整改建议。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定期选取典型案例开展示范庭审、组织现场旁听,通过撰写心得、以案释法的方式,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责任意识,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从“要我出庭”到“我要出庭”转变。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作用,针对重点疑难案件对涉诉部门开展诉前指导,打消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敢出庭、不愿出庭”的顾虑。近三年来,全区组织领导干部庭审旁听1000余人次。
抓督导考核,强化应诉监督力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治区工作考核。推行行政应诉备案机制,区司法局建立工作台账,对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未出庭情况及解决争议情况进行统计,每月进行分析通报。对出庭应诉率较低的部门,书面函告并主动约谈部门负责人,以问责手段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将工作压力传导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对个别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适时提醒。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qxcz/202106/t20210628_9430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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