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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根据司法部部署安排,近日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决定自2021年7月至2023年5月在全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

  通知指出,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体现,是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通知明确,此次活动着眼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以保障乡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一是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覆盖。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扩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覆盖面,提高安徽法律服务网便捷性,引导支持法律服务机构通过提供巡回服务、远程服务、驻点服务、集中服务等方式,向偏远乡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二是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突出服务重点,回应民生诉求,简化审查程序,优化便民举措,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工作方法、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工作制度、“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便民措施,实施精准服务。三是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支持引导每位村居法律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开展“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在全省范围选取100家党建工作强、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对100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实现农村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进农村”活动,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依法及时就地予以化解。四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创新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通知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地方政府乡村振兴工作对接,把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纳入乡村振兴“大盘子”。二要强化督促指导,完善督导机制,创新督导形式,实化督导措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三要营造良好氛围,多层次、多角度展现活动开展情况,积极选树典型,培育亮点特色,推广经验做法,扩大活动的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sfyw/55756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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