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广东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建成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166个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的部署,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与省市禁毒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发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和支持职能,大力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站建设,努力延伸戒毒工作链条,巩固戒毒成效。
省三水所与东莞市凤岗镇社区共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揭牌
广东省戒毒管理局2014年开始探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职能;2015年制定了指导站建设工作规划并实施,要求全省各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在收戒人员比较集中、毒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建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站;2017年4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和支持工作的通知》,部署推动与地方禁毒部门、社区街道合作建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站,并提出“五个有”(有挂牌、有场地、有制度、有相对固定人员、有台帐)的规范建设要求。截至2021年6月底,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与地方有关部门签订共建协议,建成指导站166个,主要分布在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所在地及东莞、茂名、云浮等市,其中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建116个,约占70%;与区(县)政府共建41个,约占25%;与市、区禁毒办共建9个,约占5%。
省三戒所与白云区均禾街禁毒办共建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
目前,166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主要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
△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服务。帮助地方禁毒部门培训帮扶技巧,传授帮教经验,协助当地禁毒专员、社工对出所戒毒人员进行日常动态管控、帮扶。
△健全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平台。在戒毒人员面临复吸高危情景、就业困扰、家庭困难等问题时,可以寻求专职人员帮助。
△开展戒毒专业合作。对出所戒毒人员开展心理咨询、跟踪帮教、跟踪调查等。
△加强禁毒法治宣传和预防教育。利用场所禁毒、戒毒宣传资源,发挥成功戒治典型案例优势,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教育活动。佛山、中山、东莞、广州等地区的工作指导站在支持地方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方面还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普遍欢迎。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441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