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援助工作数据(2018-2020年)
广东省法律援助工作数据
广东省法律援助局
2021年
一、总体情况
2018年至2020年,我省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成效显著,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8万宗,受援人数达41.3万人;共计帮助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69.8亿元。
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2018年至2020年三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理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量分别为81774宗(不含法律帮助)、173417宗和184133宗。其中,因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扩大通知辩护的案件,在2018年至2020年分别为44092、52653和43276宗;法律帮助案件在2018年至2020年分别为24230、96431和117566宗。
四、民事法律援助案件
2018年至2020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构成如下。
其中,2018年至2020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量分别为17370宗、29411宗和26111宗,为农民工讨薪共计25.39亿元。
目前我省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构成,包括妇女、残疾人、农民和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少数民族、外国籍人或无国籍人等。2018年至2020年,有纳入统计的受援人群体构成如下。
注:珠三角核心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沿海经济带东翼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沿海经济带西翼包括阳江、湛江、茂名,北部生态发展区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云浮。
2018年至2020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机构分布情况如下。
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一般包括社会律师、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2018年至2020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构成如下。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gov_gk/xxgk/content/post_3438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