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绿道管理地方性法规《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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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枣庄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旨在进一步加强市内环城绿道的管理和保护、提升环城绿道的综合功能,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枣庄市通过总结提炼近年来环城绿道管理工作经验,广泛调研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对环城绿道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条例》遵循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的原则,对环城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开发利用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约束。
《条例》重点明确了环城绿道管理的责任分工。枣庄市林业和绿化部门是环城绿道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环城绿道规划和建设计划、制定管护制度、设置统一标识等工作,对环城绿道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环城绿道相关工作,区(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推进环城绿道建设、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环城绿道借用的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由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对切实理顺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保护体制、进一步提升环城绿道综合功能、促进枣庄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08/b836ad1c-607f-4195-a579-162f16d4dec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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