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先后召开 信长星主持
8月25日,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信长星先后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传达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事项。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体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准确把握促进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和工作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省情实际,找准路径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系统观念,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压实各方责任,加强金融法治和基础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精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经济形势的重要判断和对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大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对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安排,把研究国家政策、把握政策机遇、推动政策落地、释放政策红利作为履职尽责的重中之重,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着力在抓争取、抓衔接、抓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会议指出,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全面落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突出抓好民生实事工程,扎实推进玛多震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建设和打造“四地”,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要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市场立规建制能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会议讨论通过《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 》,草案重点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我省循环经济工作经验、国家及我省最新的政策文件精神等法制化、规范化;讨论通过《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草案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将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纳入地方立法中。会议决定,两个草案经修改完善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108/t20210826_69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