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 | 流程再造+机制创新,深圳盐田区促政府决策合规更高效
位于深圳市东部的盐田区总面积74.6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1.42万人,是全市人口最少的行政区,辖区小、人口少一直是困扰盐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近年来,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破关清障,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提出“产业兴盐”战略,全方位建设法治政府,致力创造最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软实力”以弥补“硬件”基础差的天生劣势。持续优化政府决策机制、规范政府决策程序成为深圳市盐田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一环。通过流程再造和机制创新,深圳市盐田区进一步提升决策质效,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活动,让政府更具公信力。
厘清权责清单
让政府做该做的事、做能做的事
2019年初,深圳市盐田区开始探索政府行政决策流程再造和机制创新,针对重点领域项目推进、规范行政执法等有关政府决策流程再造和机制创新,以优化顶层设计为抓手,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四梁八柱,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深圳市盐田区迈出的第一步是厘清政府权责清单,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后,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保留的权责事项共564项,包含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八大类,确保政府做该做的事、做能做的事。
在制定职权运行流程图过程中,深圳市盐田区注重在行政审批事项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真正实现最大限度的简政放权,实现73个事项区内同级通办、280个事项全城通办、不见面审批事项410个;集中推出101项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推出100个“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实行“多点受理、受审分离、窗口收件、部门审批”模式,“一网通办”事项553个。
为提升政府决策效率,全区共清理区级议事协调机构72个,明确了议事协调机构权限,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和水平。
重构决策流程
让政府运行管理机制更规范
政府决策流程直接影响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针对实操中发现的“难点”、“痛点”,结合公共需求,深圳市盐田区优化重构政府决策流程,进一步详细规范了项目审批流程,通过流程再造、明确时限、并联办理等方式,强化从项目前期、工程建设至移交登记的全过程监管,项目前期工作时限较改革前大幅提速约60%,审批时限也较之前大幅压缩。
▲2021年3月5日,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盐田区发改局联合召开《关于进一步提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质效的若干措施》专题培训会
严把行政决策“出台关”,深圳市盐田区还建立了政府决策前置审查全覆盖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府合法性审查事务办理规则,修订出台区政府工作规则、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基础性制度。同时,深圳市盐田区构建全链条高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体系,真正实现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相关机制自实施以来,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共审核审查5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1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对其他政府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2263份,有力促进了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2021年7月起,深圳市盐田区对区政府网站重大行政决策栏目进行改版,方便群众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优化顶层设计
让政府决策质量更高效率更好
经过不断优化顶层设计,深圳市盐田区创新行政决策机制取得丰硕成果,行政权力运行日益规范,政府决策质效全面提升。全区近三年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一直保持在较低的数量上,且败诉率均为零,2020年在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中更是获得第一的成绩。近三年,深圳市盐田区累计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140余次,审议议题1400余项,推进重大项目294个,累计总投资4542亿元,有力拉动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发展。
同时,深圳市盐田区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保护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为最大限度减少“扰企”,深圳市盐田区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共建立包括29种类型的执法对象主体3547家,公示双随机抽查事项114项,已全面覆盖行政检查权责清单。
深圳市盐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148个事项实现秒批,410个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全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实现了港口物流业稳中提质、黄金珠宝业加快转型、滨海旅游业迭代升级、新兴产业加速崛起,中交(深圳)工程局等80多家优质企业成功落户盐田。近三年来,深圳市盐田区矛盾纠纷调解率上升至99%,治安安全指数和群众安全感稳居全市前列。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502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