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省监狱局、厅戒毒局,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被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的省司法厅文件目录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fgwj/gfxwj/202110/t20211025_574902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被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的省司法厅文件目录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fgwj/gfxwj/202110/t20211025_57490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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