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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证券仲裁中心在深揭牌成立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1月1日,全国首个证券仲裁中心-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在深圳揭牌。在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的指导下,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深圳国际仲裁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同创新,探索资本市场纠纷解决的中国模式,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应运而生。这是深圳在推进资本市场争议解决机制建设上的又一创新之举,深圳先行示范区落实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又落重要一子。

  据了解,今天揭牌的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是全球第一个由国际仲裁机构与证券交易所共建的证券仲裁平台。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深交所联手,在建立完备的证券仲裁规则体系、建设一流的证券仲裁专家队伍、推进机制衔接等方面进行共建。今后全球资本市场的参与主体发生相关纠纷,都可以选择在该中心进行仲裁。

  北京大学教授吴志攀在接受深圳卫视&壹深圳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中心的实际作用不仅限于境内,还可以辐射到境外。其他的中资企业包括“一带一路”的企业,如果发生了一些想仲裁的事情,同样可以申请回到深圳进行仲裁,所以它既可以服务大湾区,甚至也可以服务海上丝绸之路,各个方面它都前景非常广阔。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高速发展,风险防范需求凸显。2020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7453件仲裁案件,争议金额合计人民币616.29亿元。其中,金融和资本市场类案件达4126件,占受案总量的55.36%,争议金额330.52亿元,占总争议金额的53.631%。

  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唐瑞表示,随着注册制资本市场重大改革的持续推进,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也会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完善丰富纠纷解决的机制和方式。成立证券仲裁中心有利于发挥仲裁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国际性的特点,营造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

  2020年,《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第5项提出“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第29项要求 “以经济特区国际仲裁机构为基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深圳认真落实两项清单任务,今年6月,《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建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改革方案》获通过;11月1日该中心揭牌成立,中国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在深圳迈出了新的步伐。

  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高西庆表示,尤其在全世界资本市场当中最发达的美国市场里,越是专业的产品行业,越是有行业自己自律的仲裁机制。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成立也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到今天有巨大进步的一个表现,我们正走向专业,同时也期待深圳能够形成经验,再向全国推广。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617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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