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建强基层司法所让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近日,在桂阳县龙潭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一片繁忙。所长张珍花正忙着组织调解社区居民刘世清的修路拆迁补偿纠纷。司法人员何杰文为袁进平等3位劳务维权纠纷人员开展法律咨询。在龙潭街道经常参加调解的党工委委员夏太鹏表示,现在司法所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来办事的人越来越多。过去司法所“一张牌一间房一个人”,群众办事要么找不到人,要么人手不够干不过来,法律服务严重滞后。
为补齐基层法律服务短板,桂阳县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为契机,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管理和履职能力建设。该县出台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明确界定司法所主要职能职责,管理上实行县司法局与乡镇(街道)双重领导、以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设定各所核定编制基数,并将司法所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为弥补人员不足,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司法辅助人员,做到司法行政职能向乡镇延伸不留真空。全面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依托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站,目前,该县依托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成22个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站),36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
走进龙潭公共法律服务站,我们了解到服务站下设接待窗口、集体接访大厅、案件受理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证服务指导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为群众打造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超市”,确保当地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在增强司法为民的同时,司法服务参谋作用明显增强。在桂阳各司法所长全程列席当地党政联席会议,各司法所积极承担本级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能。2019年以来,全县司法所为本级重大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5件,提供法律建议67件,协助起草和审查有关合同80件,共审核、论证本级规范性文件61件。
随着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目前,该县已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3个;全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个。2020年以来,全县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接受法律咨询7000余次,办理各项法律服务事项4300余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率、知晓率和满意率”得到不断提升。
(桂阳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11/t20211117_21106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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