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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三着力一规范”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记者从六盘水市司法局获悉,自2011年全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全市以司法行政机关为工作主体,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通过“三着力一规范”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着力推进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依据社区矫正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均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受各市(特区、区)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全市87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依托村(居)依法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着力通过“智慧矫正”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全市司法所充分利用贵州省“智慧矫正”平台,通过手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进一步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从“人防”向“技防”的重大转变,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着力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全市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入矫教育、日常教育,并因人而异制定矫正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扶。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进行个别谈话,开展心理辅导,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服务以及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就学等形式,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正常回归社会上取得良好效果。

  围绕社区矫正重点环节全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围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类别调整、外出请假审批、日常动态掌握等重点环节,全市制定了系列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制度,并通过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大讨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观摩交流及全市社区矫正典型案例警示剖析会等,使全市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盘水市社区矫正通过“三着力一规范”,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既体现了法律的刚性管理,又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了法律的柔性关怀。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112/t20211230_72159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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