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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司法局出台“十条措施”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疫情防控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期,德州市部分县市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德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出台“十条措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发扬“严真细实快”的作风,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切实扛起责任担当,以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防疫担当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强化立法保障,当好疫情防控决策法治参谋。加快推进相关领域立法,未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的疫情防控急需且可行的立法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启动立法程序。提前介入有关职能部门的起草工作,加大指导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从速审查,尽快推动有关法规规章出台实施。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部门提供业务指导,组织专门人员对送审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疫情防控政策供给及时合法。

  加强执法监督,保障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实施。服务、保障、指导重点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行政执法职责。通过受理举报投诉或媒体反映,及时督办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疫情防控执法案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涉疫执法行为。加强与疫情防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主动靠上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执法中遇到的执法问题。

  畅通复议渠道,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倡导当事人通过邮寄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于申请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或治疗的,或者受疫情影响等其他原因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保障当事人行政复议权利。对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以书面方式审理。复议期间,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审理的,由申请人提出中止行政复议申请。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及时恢复审理。

  严格管控措施,确保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安全。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人员流动,全部暂停教育学习、公益劳动、集中宣告等集中性活动,相关工作开展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和“传统+现代”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体系,增加对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频次。集中开展不安全不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格规范执法。

  排查化解纠纷,护航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积极推动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做实做细涉疫情法治宣传,做好特殊群体管理工作,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调解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统筹协调指导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常态化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出前沿阵地作用,对发生的矛盾纠纷迅速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化解在当地。定期组织涉疫情矛盾纠纷研判预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发挥律师优势,主动当好疫情防控法律助手。积极发挥各级疫情防控律师法律服务团的作用,服务党委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审慎决策、依法采取防控措施、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的法治宣传,针对疫情防控措施可能引发或涉及的法律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为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军人、政法干警、新闻工作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群众等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优化服务模式,精准提供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优先利用热线和网络形式,提供“不见面”非接触式服务,引导群众“网上办”“掌上办”。畅通“12348”“法援在线”“智慧调解”等服务平台,实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广大市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开展普法宣传,着力营造疫情防控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普及解读,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普法提示函”,督促围绕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依托报网端微屏等线上宣传渠道,深化对基层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宣传策划,充分、及时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的先进典型事迹,努力提升司法行政人员良好形象。

  狠抓内部管理,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开会、非必要不聚会、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离德”规定,暂停线下会议、暂缓实施集体外出考察、坚决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系统内入鲁入德人员及其家属要全面排查,第一时间报备。严格防范快递、外卖等传播疫情的潜在风险,减少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物品,收取邮件时加强个人防护。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内部安全防线。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203/83d9974c-7690-44c9-b3b6-e20cd3e4050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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