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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司法局:坚持“四个统一” 提升法律援助质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之际,遵义市司法局立足本职,发扬优势,执良法促善治,聚焦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受援权利保障民生工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四个统一”扎实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遵义市法律援助中心平台

  机构统一,打造法律援助“便利站”

  2019年机构改革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法律援助机构由16个减少为5个,法律援助工作面临法律风险。为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规定,市司法局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调度全市《法律援助法》贯彻落实情况,率先恢复独立设置“遵义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沟通协调,在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支持下,全市已全面恢复16个“法律援助中心”机构设置。

  

  法律援助法宣传现场

  思想统一,织密法律援助“宣传网”

  把学习宣传培训《法律援助法》作为服务基层十件实事来抓。印制《法律援助法》单行本3.5万册、宣传挂图2万余册,“爱之心、援助之手、保护之盾”统一标识布袋5000余个,在12.4宪法日等活动中,通过有奖竞猜为市民发放“法律援助大礼包”。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法律援助法生效施行日”主题宣传活动。利用中心城区公交车视频滚动播放《法律援助法》宣传视频,让《法律援助法》搭乘公交走遍城区大街小巷。市民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持续提升。

  

  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

  流程统一,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

  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服务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只跑一次”便民服务。市县16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设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全方位多形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 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引导法律援助人员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减轻受援人讼累。建立法律人才信息库,指派有利于受援人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 

  标准统一,筑牢法律援助“连心桥”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法律援助惠民政策,确保法律援助范围按照经济困难标准执行到位,并逐步从低收入人群拓展到中低收入人群。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助力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农民工讨薪等矛盾纠纷通过法定途径化解的优势,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努力使困难群众在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截至4月底,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360件,群众满意度99.8%,始终稳居全省第一。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205/t20220509_73867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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