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十条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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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州市司法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制定出台十条措施,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助力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依法防范化解涉疫矛盾纠纷”开展专项调研,制定出台“两方案”“一意见”统筹推动全市法治环境持续优化,全面助力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助力复工复产。二是完善立法体系,为政府决策保驾护航。加快推进《滨州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管理办法》落地落实,深入开展突发疫情防控立法调研,建立健全突发疫情防控立法体系,整合法制审核力量,有效提高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等合法性审查效率,确保疫情防控政策供给及时。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执法用语、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三个规范指引,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计划、执法过程、重大执法决定等备案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提倡柔性执法,指导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四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精准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网上办”“掌上办”,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援在线”等服务平台,实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五是优化复议立案审理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机关对非法牟利、哄抬物价、扰乱秩序、拒绝隔离或恶意传播疫情、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理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从快审理,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六是发挥专业律师团队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发挥市外贸企业法律服务团作用,点对点为外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惠企法律服务团队,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相关法律风险,及时了解和享受有关疫情防护期间的涉企优惠政策。七是提供便捷高效司法鉴定服务,满足复工复产需求。开通涉企鉴定“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所需鉴定,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八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疫情防控法治氛围。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的管理、服务、执法全过程,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九是落实严管细帮举措,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复工复产。联合检察机关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性外出管理办法,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因经营活动外出需求受限问题。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对一”进行政策法规解读。十是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依法及时有效化解涉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等重点涉疫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通过山东智慧调解系统、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电话等方式,做好线上调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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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205/0e5eac3b-00ef-46d8-a807-fd88548b3aa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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