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积极推动“枫桥经验”本土化调解基层“小矛盾”化解行业“大纠纷”
东平县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推动“枫桥经验”本土化,构建起覆盖城乡的矛盾纠纷“双过滤”体系,让家长里短的“小矛盾”有人管,涉及信访和专业知识的“大纠纷”有人问,保障了群众利益,维护了社会大局。全县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8%。
一、紧盯群众身边事,调解基层“小矛盾”。围绕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从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增强基层调解能力、激发基层调解活力入手,让基层矛盾纠纷能够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一是强普法,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理念和新机制,压实机关单位普法主体责任,整合政府职能部门普法资源,创新基层普法模式与载体,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建设村(社区)法治宣传广场172个、法治宣传长廊36个、法治宣传橱窗348个,开展村(社区)法治宣传活动1601场次,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群众的新风尚,基层矛盾纠纷发生率明显降低。二是建机制,夯实基层调解基础。全县716个村居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任人民调解员2791人,实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各村民小组组长担任纠纷信息网格员,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调委会主任,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群众纠纷、第一时间调处群众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群众普遍反映“支部书记坐镇调解,把得住舵,镇得了邪,我们放心”。广泛应用“智慧调解”手机APP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受理,创新实行“以案定补、以奖代补”调解人员奖励机制,累计发放奖励性补贴9万余元。三是配顾问,提升村级调解能力。采取“政府聘、乡镇管、村级用”的方式,716个村居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部选配到位,累计发放顾问补贴51.54万元,确保了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全县村居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比如,梯门镇法律服务工作者杨福民担任了10个村的法律顾问,累计解答村民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调解村民矛盾纠纷139件。
二、聚焦部门信访案,化解行业“大纠纷”。建立县委统领、部门配合、乡镇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破解行业、信访领域矛盾纠纷专业性强、化解难度大的问题。一是县级层面,着力化解专业领域矛盾。筛选办理群众业务多、容易产生纠纷事件的50个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主的调委会,重点在交通、民政、卫健、行政审批等10个部门单位,成立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医患纠纷、行政争议等专业调解组,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发展到800多个,专职调解员达到2900余人,实现了矛盾纠纷归口管理、化解责任到岗到人,成功处置一批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信访积案问题。2021年以来,全县累计调处专业性、行业性纠纷2590件。二是乡镇层面,着力化解信访领域矛盾。积极探索破解基层信访难题的新途径,创新实行律师辅访制度,指派执业律师辅助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参加每月接访日,建立起“党委书记+律师”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将律师的释法权威性与乡镇(街道)书记的决断权有机结合,使许多棘手信访矛盾迎刃而解。截至目前,律师参与辅访88次,化解案件41件,解决信访积案10件。同时,在县信访接待中心分别设立律师接访窗口和一站式调解中心,组织全县8家律师事务所50名律师和12家法律服务所36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值班,接访42次,疏导化解信访问题20个。三是社会层面,着力引导社会力量化解纠纷。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聚焦社会矛盾的多发、易发领域,将有法律知识、交际专长、热爱公益的社会人士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设立了“宋玲调解室”“召田调解室”等个人调解机构,填补调解盲区,充实调解力量,实现了调解类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行专调委会、品牌工作室等专业力量的有机整合。比如,“宋玲调解室”设立在矿石资源较为集中的老湖镇,周边有数十家矿产企业,每年调处矿区矛盾纠纷近20起,成为当地知名专业调解品牌。
三、探索调解新模式,司法确认“强效力”。探索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用法律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维护人民调解的公信力,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抓普及,提高司法确认知晓率。定期开展调解员司法确认培训,由法院法官、金牌律师等结合工作实践,授课讲义、以案释法,增强人民调解员对司法确认的认识,更好把握确认程序。同时,通过法律讲座、宣传栏、宣传单、法律咨询、调解员面对面解答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成功案例,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认可度。二是抓引导,提升调解协议确认率。建立“每案必引”机制,要求全县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向当事人介绍“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优势,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确认来巩固调解成果,实现案结事了,力争每一份调解协议都能如约履行,有效解决“达成和解忙多天,撕毁协议一瞬间”的现实问题。三是抓联动,提高司法确认履行率。健全“法司联动”机制,由县司法局向县人民法院派驻联络机构,与法院立案庭、速裁庭共同建立起司法确认流水线,对于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优先执行”,搭建起司法确认无障碍通道。2021年以来,全县进行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书710份,调解协议履行率提高21%。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205/e334f433-d39f-449e-bcec-04da4796b0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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