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严格落实政府决策程序,推出“1113”工作法,打造制度完善、流程规范、覆盖全面、参与广泛的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有效促进各级各部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个规定”打牢制度根基
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形成从启动到执行全程管理制度,实行决策目录管理,明确决策程序的具体环节和要求,建立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避免决策执行不到位或造成不良影响。确定11件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潍坊高铁新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等4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实施后评估,确保决策的质量和实施效果。
“一个规程”推动流程再造
制定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厘清决策承办单位、合法性审核部门、决策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决策送审和审核“两个清单”,制作决策审核办事流程图,促进决策送审和审核程序进一步规范。去年以来,审核政府文件156件、重大行政决策14件、备案审查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文件129件,提出意见建议420余条。
“一个意见”推行审核全覆盖
印发《关于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推行“镇街审核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审核模式,将所有涉法决策纳入审核范围,落实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市15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去年以来,各镇街审核文件、决策、合同等2600余件,提出修改意见7300余条。
“三方参与”实现开门审核
建立专家引领、律师到场、公众知晓的共同参与机制,实现决策开门审核。依托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行政执法监督员,组建决策咨询专家团队。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双重审核机制,形成“特聘顾问高端指导+顾问律所全面负责+团队成员具体参与”的服务模式。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邀请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公众参与效果明显。去年以来,审核70件涉企政策全部征求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涉法政策审核达800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200余条,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