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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青岛市市南区作为全国首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先发优势,推进全方位、全流程行政执法监督,着力打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试点建设样板。

  青岛市市南区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创新系统布局

  构建“立体化”执法监督平台框架

  执法监督协调在区级层面实现“一个大脑”指挥,依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专设行政执法监督科,依法划定行政执法监督科职责,为做好区级行政执法监督提供组织保障。执法监督在部门层面推进“一项权力”分离,在试点执法部门专设法制科室,明确执法监督职能,加大机构编制资源向行政执法领域倾斜力度。试点单位制定《行政责任分工制度》,细化分解职权责任,规范工作流程。执法监督在街道层面实现“一条路径”打通,制定街道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手册,建立街道“行政执法辅导员”和“执法监督联络员”执法监督“两员”模式,形成司法所“沉浸式”参与执法案件的执法监督方式,实现执法办案流程、调查取证、结案的全链条监督。

  创新监督方式

  推行“全流程”执法监督管控模式

  高效协同,执法争议“事前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优势,召开7次联席工作会议,对审批踏勘清单等32个问题进行研究协商。数字赋能,执法行为“事中查”,用好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络运行平台,将行政执法“网上巡查+跟踪反馈”的监督模式规范化和程序化。在城市管理领域探索搭建5G视音频实时指挥系统,实现执法监督实时化、案件处置规范化。跟踪检查,执法问题“事后督”,探索执法案卷“交互式”评查新模式,实现执法部门与执法监督部门、执法部门之间的双向互动。开展全区“十佳执法文明示范岗”和“十大精品执法案例”典型选树活动,为执法部门搭建先进执法经验交流展示平台。

  青岛市市南区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推进优化协同

  形成“无缝隙”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许可权集中+执法能力提升”,夯实审管联动基础。有序推进事项划转工作,向社会公示《划转事项清单》,明确审管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签署《审管衔接备忘录》,开展“法治大讲堂”“业务大比武”等培训,培养“一岗多能”的复合型审批人才。“组织保障+制度规范”,推动审管业务联动。依托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审管联动重点难点问题,印发餐饮业禁设区域划设等审管联动解决方案,建立许可环节联动机制,印发行政许可事项踏勘等环节实施方案,有效加快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平台管理+信用建设”,强化审管信息共享。依托“审管一体化”平台,实现审批数据与行业监管数据双向推送、共享应用,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市率先实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配套建立信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前信用审查制度。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205/6c96b249-b0ab-4ebe-aea3-23b8fcec7f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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