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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零工、拾荒为生的他,隔离一结束先去了法院……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尽管已经办过太多的执行案件,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闫进猛对自己这些年办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依然记忆犹新。

      “闫法官,这是今年的执行款,一共一万五千元,你数数够不够。”今年2月23日,闫进猛一早便迎来了久违的“老朋友”,这位一年仅见一面的“老朋友”就是被执行人老孙,目前靠在广东打零工、拾荒为生的他连续四年主动把执行款送到执行局的守信行为,得到了执行法官和申请人的一致赞许。

      2015年7月的一天,老孙驾驶农用四轮车去给一农户家盖房,经过一个村庄时,与老孙相识的赵某也要跟着前去盖房,并约定由老孙支付工资。由于赵某左手有伤,所以只用一只手扶车坐在车边,在经过一拐弯口时,一场意外发生了,坐在四轮车上的赵某被甩了下来,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3.6万余元,双方为责任划分及医疗费争执不下,赵某遂诉至法院,社旗法院判令老孙赔偿赵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万余元。

      老孙觉得赵某受伤与自己无关,不该赔这个钱,思想上的疙瘩一直拗不过来。面对这一情况,执行经验丰富的闫进猛耐心地对老孙进行了释法明理:“赵某坐你的车,你就有安全保障义务,况且你们约定在你这儿领工资,你们已经形成劳务合同法律关系,虽然赵某左手有伤,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但法院也已经判决赵某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了相应责任……”经过与闫进猛的多次沟通,眼看着法官为了自己的事情跑了这么多趟,老孙的态度出现了明显转变:“法院的判决我明白了,我也认。我就是再苦再累,也不能当失信的人,让人家戳咱的脊梁骨!”

      经过法官实地走访,了解到老孙家里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老母亲常年有病,妻子身体也不太好,自己在村里做小工,一年到头也挣不到几个钱。根据老孙的生活状况,闫进猛分析,如果硬让老孙一次性履行,不仅不利于执行,反而有可能让其因此致贫。闫进猛于是做申请人赵某的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了一年履行一万五千元执行款的和解协议。同时,闫进猛鼓励老孙到外地务工,考虑到其在外找工作和出行方便,还解除了对老孙的失信“黑名单”和“限高令”。

      老孙踏实能干,通过这几年在南方务工,不但能及时履行每年的执行款,自己的家庭生活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今年,老孙从外地回家过年,受疫情管控影响隔离了14天,隔离结束出门的第一天,他又一次如约把执行款送到法院。老孙的诚信还款行为,让申请人赵某也无比动容,主动免除了老孙六千多元的利息。

      4月26日,闫进猛再次拨通了老孙的电话,问询老孙的家庭和生活状况,电话对面传来老孙爽朗的笑声:“现在比之前强太多了!闫法官,你放心,答应人家的事情我一定做到。今年我再努努力,一定要把这钱还完!”(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稿件中使用的姓名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8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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