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中院出台十大举措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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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中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实施方案》,列出全市法院司法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清单,强化重点项目建设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十项工作措施,明确将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和业务指导,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在重点项目所在地设立司法行政调处中心,深化诉非联动平台、机制、人员、保障对接,突出诉前引导;针对涉重点项目建设行政案件开辟从立案到审理、执行的全流程“绿色通道”,建立“立审执”一体快速反应机制,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深化联席会商,健全跨区域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府院更高层次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多元解纷平台功能,推进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协同配合,形成全域化解行政争议“一盘棋”格局。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554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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