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律司司长谈“绿孔雀案”——中国司法在自然保护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
“‘绿孔雀案’充分展示出中国司法在自然保护中具有的不可替代作用。”近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律司司长帕特丽夏·卡梅里-莫博特博士就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接受视频采访时表示。
日前,“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揭晓,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作为我国首例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入选。该案突破了有损害才有救济的传统理念,贯彻环境保护法“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明确了“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判断标准,为生物多样性特别是濒危物种的预防性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
“在环境审判中应用预防性的基本法律原则是必不可少的。”卡梅里-莫博特表示,这一原则是审理 “绿孔雀案”的中国法官认可的,“绿孔雀案”具有里程碑意义。各国法官越来越多地号召理解并吸收各国所接受的环境法原则,并且在判决中维护环境权利,以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
卡梅里-莫博特表示,法官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考量,在适用环境法核心原则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人类当前及未来健康福祉的守护者。“法官们确保了法律的贯彻实施,可依法要求在环境决策中适用预防性措施。没有恰当的司法解释和适用,即使起草再好、再综合的环境法律也是徒劳。”她说。
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主办的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被外方评为全球十大生物多样性案例之首,并作为中国司法领域唯一案例,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展览中国展区。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赞赏中国司法机关在强化法官环境法知识,设立专门环境法庭、合议庭及巡回法庭等方面所采取的举措。”卡梅里-莫博特表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把支持各国法官持续加强环境法能力建设摆在中心工作位置,并致力于支持各国司法机构,更好发挥司法职能,以维护人们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权益。
原文链接:https://y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2/id/65379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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