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风采录】不忘为民初心 不负司法使命——赤峰市巴林右旗人民法院宝日勿苏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牧仁
牧仁,30年来坚守在基层审判一线,自参加工作以来,从一名书记员干起,历经多年历练,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派出法庭庭长,长期扎根在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地区,日复一日运用自己出色的双语审判能力为农牧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他时刻将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充分利用巡回法庭送法上门,将庭审现场开在群众家门口,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十年前,牧仁同志在办案过程中因公致残,但他没有被危险吓倒,在身体尚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主动申请返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充分体现了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作为一名少数民族法官,牧仁同志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为己任,时刻坚定自身的政治立场和政治信仰,在开展审判工作过程的同时,也不忘向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引导群众拥护党中央的领导,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人民法官的政治底色。
人民至上 扎根基层显担当
牧仁于1989年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毕业后到巴林右旗人民法院工作,从1999年开始先后到独石人民法庭、巴彦塔拉人民法庭、索博日嘎人民法庭和宝日勿苏人民法庭工作。在基层,牧仁对百姓有着特殊的情感,他了解百姓疾苦和农村牧区的环境特点,他始终保持着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甘于奉献的本色。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庭长,他时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心中,认真履行职责,脚踏实地、一丝不苟地开展各项工作,在自己热爱的审判岗位上,默默地走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为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得到了领导、同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政治忠诚 廉洁审判显公正
在繁重的审判工作压力之下,牧仁不忘抽出时间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他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他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这八个字正是他多年工作写照。
在审理各类案件时,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又注重掌握政策,做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审理各类案件的标尺。他作风正派,公信度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廉政纪律,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清廉保公正。工作中不管所办案件多复杂多难办,他都勇于接受,并优质高效地完成。他认为,错判一件案子,对于法官来讲或许是百分之一的错,而对当事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的错。因此他不惧难、细分析,抓住症结,千方百计缓解矛盾,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定的社会因素。
双语审判 定分止争解纠纷
巴林右旗居住着蒙、汉、回、满等22个少数民族,其中蒙古族群众占人口总数近一半,面对少数民族居多的情况,双语法官就显得尤为重要。牧仁庭长作为一名蒙汉双语法官,他每年所受理的案件中40%都是用蒙古语进行审理,他能用娴熟的蒙古语熟练驾驭庭审。同时,他经常带领干警开展巡回审判,针对辖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接羔、打草季节繁忙等实际情况,依托基层法庭坚持巡回流动办案,减少群众诉累,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依法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同时,牧仁庭长积极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即化解”的“枫桥经验”运用于自身的业务工作中,使用调解手段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凡是涉及双语的案件,在调解过程中,牢牢把握地域特点,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把法律适用和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使当事人快速和解,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联系和沟通,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庭长,他利用基层法庭联系基层群众的便利优势,积极协助解决辖区党委、政府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其化解纠纷提供司法保障。牧仁能够熟练应用蒙古语言文字,具备用蒙古语撰写法律文书的技能,遇到双语疑难案件,一般都用双语制作法律文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如原告胡某等六人起诉巴林右旗某嘎查村民小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被告方是蒙古族,原告方是汉族,该案件不但用蒙汉双语审理,还进行了多次蒙汉双语调解,最终判决书也用蒙汉两种文字制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促审判
注重在平时的工作中总结经验,积极撰写各类案例分析,从2012年开始在《内蒙古青年》刊物上用蒙文发表了40多件案例,在《人民网》蒙文版上发表各种案例、调研材料30多篇,同时积极撰写新闻宣传信息报道,从2003年至今在人民网、《内蒙古日报》等各类媒体上发表法院动态信息200余篇。他从不刻板办案,2015年,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是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牧仁考虑到青少年的未来发展和成长,积极给原告做工作,原告同意后,案件延期审理,使该名学生顺利完成了高考这一人生转折点,此事经宣传报道后,获得了赤峰市委政法委员会的表彰。案件处理中做到情、理、法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因公致残 不改公仆本色
他刚正不阿对无理纠缠的当事人从不迁就,坚决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在群众中享有良好的威望。
2010年,他在院里统一组织的执行行动中遭受当事人的袭击,致使腿部两处骨折,并造成残疾,但这并没有挫伤他对工作的敬业与执着,仅仅治疗几个月,便毅然决然重新返回工作岗位,一头扎进审判工作中。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他深知只有坚持严格公正执法,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他对每件案件严格按法律规定办理,力求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庭前他认真阅读卷宗,并制订周密细致的庭审纲要,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同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努力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他平均每年办案200余件,办案数量每年均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官,办案能手,人民满意好法官。
履职尽责 无愧肩上重担
2019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将支部建立在庭室上”的工作要求,牧仁同志作为支部委员。他一直将抓支部党建工作视为己任,作为一名老党员,他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不以年龄为借口,时常冲锋在工作一线,为广大党员干警作出了良好示范。2020年新春伊始,面对席卷而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他积极响应上级党委号召,坚决贯彻党组织的工作部署,与其他干警一同值守在防疫一线,纵然天气严寒,也依然耐心为出入群众做好登记,耐心讲解有关政策,以自身的担当作为维护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法官形象。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干警,在统编教材推进过程中,他再一次带领支部党员深入联系点开展帮扶工作,为广大民族群众耐心讲解党中央的政策方针,呼吁他们消除狭隘民族情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带领各民族群众紧密围绕在党中央的周围,共同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多次重大任务的考验,充分体现了牧仁同志在政治上的高度自觉以及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一片赤诚。
传帮带新 不忘培育青年
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历来的优异成绩,并没有改变牧仁谦卑待人、与人为善的纯真本色。在平日工作之中,他常常以案释法,灵活运用具体案例,为刚刚迈入法院大门的青年干警讲解法律知识,传授工作经验,时刻教导青年干警要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公仆意识。当青年人在工作中出了纰漏,他也不愠不怒,细心为他们讲解并提出修改意见,在法院的青年干警中树立了良好口碑。但同时他也是一位“严师”,当发现青年干警出现了态度不端正、工作不上进等问题,他也能本着对其他同志负责的态度,明确指出他们的问题并严肃批评,他本人讲“青年是法院的未来,作为一名司法前辈,他有责任也有义务帮助年轻人茁壮成长。”
自1989年走上审判工作岗位以来,他已在这片挚爱的热土奉献了三十年韶华,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再回首,三十年弹指一挥,如今他青丝成雪、鬓若微霜,尽管身躯日渐佝偻,但他心中依旧温暖如初,在那个炙热的胸膛,蕴藏着的是廉洁司法、公正审判、服务为民的法官本色!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2636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