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风采录】忠诚书正义 铁肩显担当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王旭光
王旭光曾任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作为乌海法院调研工作“领头羊”,王旭光撰写的《利随本清诉讼请求的司法处理》被《人民司法》刊登,《王颖芳诉李金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人民法院报》刊载,并入选全区法院首批参考性案例。专注于对前沿法律问题的研究和探索,让他成了同事眼中的“业务通”。
2021年3月,王旭光到乌达区人民法院任职。从学法为用到以法为业,再到以法律为信仰,法律陪伴他走过了23个春秋。不管是承办中央督导组督办的通辽易连峰等54人涉黑案、通辽“河西王”关成志等36人涉黑案,还是创办学术期刊、举办法律讲座,作为一名青年法官,王旭光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和担当,让他在司法长河中展现出奋楫争先的奔腾之势。
铁肩担当正义 重拳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需要就是命令,铿锵的法槌就是正义的号角。2019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攻坚期,王旭光被任命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5+2”“白+黑”的高强度节奏成为工作常态。王旭光迎难而上,主动担当,担任乌海市中院扫黑办副主任期间,他带领扫黑办和刑事审判庭的同事们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工作中,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扛起了责任和使命。王旭光的爱人是一名检察院干警,二胎产假之后她同样投入到扫黑除恶工作一线,从2018年底孩子降生到2020年底,王旭光夫妻聚少离多。顾不上幼女降生的喜悦、女儿成长的陪伴,他全身心地投入单位工作。在儿子的眼里,他是个不爱回家的“坏爸爸”,而对于女儿,每天深夜回家后的匆匆一吻已成了他最温情的陪伴。
调研“套路贷”问题,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组合拳。面对“套路贷”案件在扫黑除恶案件中的高发趋势,王旭光紧跟审判实践,深入研判“套路贷”刑民交织的特点,组织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识别、处理“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指引》《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规范处置“职业放贷”行为的工作指引》,上述文件是全区法院首批针对“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及自治区高院扫黑办都对上述文件给予了高度评价,高院扫黑办在《扫黑除恶专刊》予以全文刊登,并作为先进经验向全区法院推广。王旭光又起草并组织会签《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会议纪要》,至此,乌海市政法机关在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方面走在全区前列,形成刑民交叉、公检法配合的“组合拳”格局。
创新线索摸排机制,实现线索摸排无死角。“线索摸排不够深入,深挖彻查的力度、深度、广度还需加强”。面对中央督导组督导期间对乌海市提出的督导意见,王旭光立足法院工作,组织专班对标对表进行研判,开展切实有效的线索摸排工作,牵头起草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机制的通知》,率先在全区法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一案一摸排”机制,即法院对受理的各类案件由立案庭随案移送“线索摸排卡”,由案件承办法官在结案后填写入卷归档,确保每案摸排,实现线索摸排无死角。
理顺线索核查机制,创新开展线索核查工作。面对中央督导期间移送的大量线索,王旭光组织起草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涉黑涉恶举报线索、交办线索核查办法(试行)》,梳理线索核查工作机制,明确核查职责,成立核查专班,有效解决线索核查难题。通过不懈努力,乌海市中院率先完成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的核查任务,获得自治区高院的充分肯定。
攻坚大案要案,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为乌海市刑事审判工作的带头人,王旭光承办了中央督导组督办的通辽易连峰等54人涉黑案、通辽“河西王”关成志等36人涉黑案、乌海市专项斗争以来首起吕舜等27人涉黑案等重大涉黑案件。其中,易连峰等54人涉黑案是中央督导组和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也是乌海市中院建院以来审理的规模最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在全区乃至全国都具有一定影响力。王旭光带领团队创新工作方式,仅用时61天就高质高效审结了该案,创下了乌海市法院系统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多项纪录。该案审判被中纪委、中政委编为典型案例进行发布。案件审理相关新闻被新华社、中政委长安剑、人民法院报、中国新闻网等十几家国内主流媒体专题刊载。易连峰等人身着防护服在乌海市中院临时刑事审判法庭出庭受审的画面成为全区扫黑除恶的标志性镜头。
领军司法调研 塑造学术法官
2010年王旭光进入乌海市中院工作,完成了从一名专职律师到法院人的角色转变,丰富的工作经历,造就了他扎实的业务功底。作为院里的中青年业务能手,王旭光是全市知名的专家型法官,在法庭上出色的把控能力和审判能力给参与过他庭审活动的人留下深刻印象,在律师眼里他是专业干练的“精英法官”,在同事们眼里他是民刑兼通的“业务通”。了解他的人知道,扎实的业务功底与他出色的学习研究能力息息相关,除了是一名人民法官,他更是一名扎在法官堆里的“学术达人”。
2015年初,王旭光被任命为研究室主任,当时,乌海市法院系统的整体司法调研水平在全区12个盟市中排名下游,已经多年没有高质量的司法调研成果和案例。王旭光深入研判、找准切入点、对症施策,组织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司法调研工作的指导意见》、创刊《乌海审判》、举办全市法院法官学术论坛、组建全市法官业务讨论微信群,为全市法院干警调研成果的交流学习提供良好的平台。
作为乌海法院调研工作“领头羊”,王旭光对业务理论有着“钻破牛角尖”的执着,对调研工作有着“写断笔杆子”的坚持,对实务工作有着“解剖麻雀”式的系统研究。他撰写的《试论在校学生的劳动者身份认定—以类型化为视角》等多篇文章被《内蒙古审判》刊登;《利随本清诉讼请求的司法处理》被《人民司法》刊登;《大数据视野下民事二审案件的繁简分流机制的研究》获得第十二届东北法治论坛二等奖;《立案登记制与诉讼服务中心配套改革研究》获得鼓楼杯·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征文三等奖;《卢永发过失致人死亡案》案例入选为全区法院2013-201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王颖芳诉李金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人民法院报》刊载,并入选全区法院首批参考性案例;《关于为切实解决送达难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的司法建议》被评为2018年度全区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一篇篇优秀理论成果的背后是无数个灯火长明的夜晚,是无数个实地调研的脚印,是无数次对“司法为民”的苦苦探寻。
理论源于实践工作,更要指导实践工作。面对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焦点问题,王旭光组织起草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民商事审判疑难问题的解答》《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工作规则》等指导性文件,裁判思路的统一,让司法判决更有公信力。2019年,王旭光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开展业务宣讲 坚持阳光普法
“你好,请问是王旭光法官吗?我们想约个时间请您来讲一堂普法课。”王旭光的法官助理小韩经常会接到这样的预约电话,同事们都笑称他为“普法明星”。这样的义务普法,王旭光已经坚持了近10年,在乌海普法圈他是家喻户晓的“王老师”。“哪里需要阳光,哪里就需要法律”,王旭光常常这样讲,作为一名青年法官,王旭光坚持用心普法,他以案说法风趣幽默的授课方式深受大家的喜爱。针对学校、企业、机关单位等不同受众群体,他总结出不同形式的授课计划,保证每一堂课都让学员学有所得、学有所思。在一次去儿子学校进行普法宣讲后,王旭光发现平时对爸爸工作不感兴趣的儿子,总会饶有兴致地向他请教各种法律小问题,这让王旭光更加坚定普法宣传的脚步。每一次授课都是对孩子成长路上的一次呵护和教育,这样的普法宣讲事情虽小但对每个孩子都意义深远。2018年王旭光受聘为乌海市普法讲师团讲师,2019年受聘为乌海市青年讲师团讲师。无论大小场次、无论路途远近、无论雨雪风霜,几年来王旭光的脚步踏遍了乌海30余家社区、学校、企业,累计向2000余名群众、学生进行法律宣讲。哪里需要,“王老师”的讲台就在哪里。
除了普法宣讲,王旭光的业务授课水平也是首屈一指,他总是将学习研究的最新成果拟成教案,业务讲座紧跟理论实践工作前沿。他先后被中共乌海市委党校、乌海市警察训练学校聘为兼职讲师,还受聘为乌海市百场廉政警示教育讲师团、乌海市政法系统扫黑除恶讲师团等宣讲团的兼职讲师。受邀为自治区检察官学院等单位培训授课20余场,累计参训干部达1000余人次。
作为一名中青年法官,王旭光讲政治、有担当、精业务、强理论,是乌海市法院系统民刑兼通的业务“多面手”,他用担当与坚守书写着一名人民法官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忱,用执着与公正诠释着法院人司法为民的使命与追求。
夜色深、路尚远,当肩上千斤重担沉重了脚步,当千钧正义压弯了笔尖,纷繁的喧嚣中唯一坚定的,是他那颗司法为民的炙热肝胆。时光不语,正义无言,他用实际行动丈量着公平正义的司法高度,用铿锵法槌守护着他热爱的每一寸大河山川。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6062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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