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新疆法院在行动 | “黄昏恋”变“黄昏骗”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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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王老汉偶遇一年轻女子李某,李某主动与他搭讪并互留联系方式,二人逐渐熟悉。后来李某多次提出要与王老汉结婚,为其养老,一步步骗取王老汉的信任。王老汉以为自己迎来了“夕阳红”,殊不知已掉入陷阱。李某以自己经营的超市亏损,做生意缺少资金等理由,一次次向王老汉借钱共计骗取八万余元。
王老汉的儿子发现父亲经常大额取款,得知父亲的这段经历后,带父亲报警。经公安机关深入侦查发现,李某还以同样的方法另作案两起,骗取十万余元,供其个人消费、还贷。
该案起诉至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后,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老年人为作案对象,通过“骗婚”的手段,非法骗取财物19万余元,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典型意义
该案是典型的借婚恋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犯罪分子瞄准丧偶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打“亲情牌”,在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后,进而骗取老年人的积蓄。
法官提示
当前生活、工作节奏越来越快,作为子女应多陪伴父母,多一份关爱、多一句问候、多一声叮嘱,都可能让老年人远离犯罪分子的侵害,远离各种各样的诈骗。面对花样百出的诈骗套路,老年人一定要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遇到陌生人搭讪,接到陌生电话,收到陌生信息及网络链接,见到宣传投资理财、低价旅游、推销保健品等情形,切不可轻易相信,遇事多与子女、朋友沟通,避免上当。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及时止损。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6905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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