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去年以来,山东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探索创新,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开述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被确定为2021年度全省改革试点成果。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统筹谋划
将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山东的重要实践,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对述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7月,省委印发《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都将述法工作作为重要任务予以推进。2022年5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全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座谈会,就深入推进述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召开全省观摩泗水县委常委会述法工作现场会,推广“泗水经验”,发挥示范作用,推动述法工作走深走实。各市、县(市、区)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委员会会议对述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制定工作方案
构建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的长效机制
在2020年枣庄、烟台、潍坊、泰安、滨州5个市以及济南市章丘区、五莲县、冠县3个县(区)开展述法试点基础上,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委印发的《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要求,2021年6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对述法范围、述法形式、述法内容、考核评议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自2021年年终述职开始全面推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全省16市也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委《意见》和省级《工作方案》要求对原有述法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积极协调衔接相关部门,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坚持靶向发力
创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方式方法
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述法范围和方式方法,创新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济南、日照等13个市将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纳入述法范围。青岛市将述法情况纳入群众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估体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淄博市搭建“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一体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工作。济宁市积极开展“四述法四评议”(年终述职述法、委员会会议述法、书面述法、媒体述法和考核评议、现场评议、督察评议、群众评议),金乡县、汶上县创新推行“一把手电视述法”新模式,做实做细述法各项举措。泰安市通过“向委员会会议述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向人大常委会述法、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党委全委会述法”等四种形式开展述法工作。威海市编印《述法报告汇编》,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进行审阅评议。聊城市在会议述法中增加“领导点评”环节,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对述法内容进行点评。菏泽市将述法与县(区)委书记和市直有关工委(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一并进行。滨州、德州、临沂等市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级层面工作清单,科学确定述法内容,提升了述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周密组织安排
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取得实效
2022年1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做好述法工作的通知,对各市和省直部门、单位做好述法工作进行部署。2022年5月,印发全省2021年度述法工作情况的通报,督促推动各市和省直部门、单位进一步做好述法工作。各市、县(市、区)也对述法工作同步进行了统筹部署。枣庄、潍坊、威海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就2021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述职。省级层面73个省直部门、单位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532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进行了述法;16个市、136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及1029个市直部门、6839个县(市、区)直部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40949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进行了述法;1825个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1949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进行了述法。同时积极探索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述法工作,全省10121名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2442名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进行了述法。
压紧压实责任
以督察考核倒逼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深入开展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纳入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措施,纳入对各市和省直部门(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内容,对在东营、德州、聊城、菏泽等市实地督察中发现的述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各市、县(市、区)也积极推动将述法工作纳入到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东营市年内两次开展述法工作督察,菏泽市将述法工作纳入纪委监督检查内容、纳入市委年度巡查内容。各市、县(市、区)积极探索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将考评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了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206/59146388-7400-4500-840c-f208321666a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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