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台湾叶大慧律师事务所驻厦门代表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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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叶大慧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司法厅《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建省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如下:准予台湾地区台湾叶大慧律师事务所驻厦门代表处注销。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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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zxwj/tfwj/202206/t20220630_59424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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