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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采取四项举措高标准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山东省威海市以开展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统一体制、健全机制、拓展渠道、丰富手段四项举措,构建起标准化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实现执法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一是统一体制,实现监督体系全覆盖。坚持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监督、司法行政机关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在市县两级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局,代表本级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权;在市级33个行政执法部门,明确了承担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在镇街,确定由司法所承担执法监督职责,加强对镇街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已初步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市县镇三级执法监督体系,配备专(兼)职执法监督人员92人,执法监督触角延伸至行政执法最基层,有效提升了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二是健全机制,实现监督流程标准化。出台了《威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规范执法协调监督的内容、流程、标准、处理方式。自实施以来,共开展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8次,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10余处,全市行政执法案件败诉率降低了35%,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拓展渠道,实现监督力量专业化。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在全市范围内优选了26名执法监督工作经验丰富、法律素养优良的监督人员,组建了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为研究解决执法监督领域难点问题提供了智力支持。同时,积极拓宽行政执法监督社会渠道,建立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面向社会选聘20名社会监督员,丰富了监督人员专业构成,增强了执法监督力量。与山东省交通学院合作,打造了行政执法监督实践练兵基地,通过组织模拟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是丰富手段,实现监督效能大提升。依托“大数据+市场监管”系统,创新推广分级分类监管方式,截至目前,全市涉企行政检查频次降低了29.6%,问题发现率提高了23.3%,持续推动了涉企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探索打造了城市综合执法智慧管理平台,设置执法监督模块,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流程网上监督。丰富监督线索来源,建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与政务服务平台、工商联等部门的联系协作机制,在相关企业设立了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207/t20220728_460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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