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赔偿起纠纷,法律援助来维权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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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华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两位群众,他们满怀感激之情向法援中心送来锦旗,对市援助中心以及赵高峰主任成功维护其合法权益表达了最诚挚的谢意。
事情回到去年秋天。华阴市某村村民杨某与老伴两人相依为命,无儿无女,因为村上的土地补偿款给付不到位,在与村上反复沟通的过程中均无效,遂前来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杨某后,当即就为其做出了受理决定。在后面的办案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杨某因为家庭成员的变动,是否对其起诉的补偿款、迁坟款享有所有权。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在开庭前开展了大量的走访,依法调取了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走访了当地群众,并对村委会的征地补偿标准等证据材料进行了细致的研究。2021年11月,华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围绕原告杨某诉讼请求能否成立进行。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土地补偿款等合计10万元。一审宣判后,对方不服又提起了上诉,经过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二审维持原判。
受援人杨某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对承办人的辛勤付出和专业知识予以认可,本案诉讼标的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在后面的工作中,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帮助受援群众依法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发挥“法律援助惠民生”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dal/609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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