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三明市台江医院司法鉴定所登记的决定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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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台江医院: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五条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等规定,经依法审核,同意三明市台江医院司法鉴定所登记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为:法医精神病鉴定(0301精神状态鉴定、0303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0304其他类行为能力鉴定、0305精神损伤类鉴定、0308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三明市台江医院司法鉴定所为非法人组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三明市台江医院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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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zxwj/tfwj/202208/t20220826_59824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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