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意付款企图“瞒天过海” 终被法官严厉训诫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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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选择更方便快捷的线上支付方式进行交易,然而,移动支付在为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些许烦恼。近日,赤峰市巴林左旗的王某就动起了“歪脑筋”。
日前,巴林左旗法院受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案经法庭调解后,被告王某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向原告物业公司 “支付”物业费1800元,并随后向物业公司出示了付款截图。
然而,后经物业公司财务部门多次核账,发现公司并未收到该笔物业费,由此怀疑被告王某可能是用提前准备好的付款截图企图“瞒天过海”。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3000元以上,虽然你涉案金额较小,但是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同时也触碰到了法律红线。”鉴于被告王某并非恶意,且态度诚恳,同时原告也表示不再追究,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和警告。
法官提醒
在收付款时,大家一定要及时检查有没有收到款、是否支付成功,以免带来损失和纠纷。同时,摆放收款二维码时不要脱离视线,注意看管,每天检查,以防被覆盖、更换。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63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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